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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校园一期 消防系统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12 发布者: 访问次数:

  一、项目名称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校园一期消防系统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概况

  详见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校园一期消防系统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

  文件。

  四、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临时二级资质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五、投标须知

  1、磋商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号楼210会议室,联系人潘老师:61968142

  2、磋商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1月19日北京时间9:00至2018年1月19日14:30;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14:30。

  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14:30时。参与竞争企业注意按时到达,逾期不接受报送材料。

  3、购买磋商文件: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纳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费300元。

  六、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4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在报名后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前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财务室缴纳。

  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凭退款书面通知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财务处办理退款事宜。

 

  (2)候选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保卫处出具退款书面通知,成交及候选供应商凭退款书面通知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财务处办理退款事宜。

  七、获取磋商文件网址: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网(/)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2018年1月12日

 

 



附件:(右键另存为)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一期校园消防系统设施维保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