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

正在加载中,请稍候...

数字校园

秒懂专业

邮件系统

招生电话

招生电话:

023-61968188、61968166、 61968136

官方微信

迎新助手

top

快捷导航

招采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采公告 > 正文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零星校舍维修工程服务资格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2 发布者:基建后勤处2 访问次数: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校舍及校园环境零星维修工程服务备选企业项目按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

服务期

零星校舍维修工程服务资格商

6

2家

3年

校舍及校园环境零星维修工程服务指校园内随机、临时发生的零星小额维修工程,具有不可预见性,包含因校舍功能调整导致的10万元(不含)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维修工作按照《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维修工程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开展。

二、资金来源

自筹,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网(http://www.cqjzc.edu.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9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13日。

2.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招标文件购买费(人民币300元/包),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账户汇至以下账户,招标文件购买费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汇款时须注明:“零星校舍维修工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

招标文件购买费账户:

账户名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

账号:0304010120010013118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投标人汇款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在规定时间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未特殊说明情况下,本次招标约定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四)投标地点: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厚德楼210会议室

(五)投标起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0:00

(六)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八)进校方式:供应商进校踏勘和参与开标需至少提前3小时申请学校专属电子身份码方可进校,具体操作请点击右侧→关于近期参加学院招投标活动供应商进出校园相关事宜的说明(https://www.cqjzc.edu.cn/info/1029/5362.htm)。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汇款时须注明:“零星校舍维修工程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

账号:0304010120010013118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后,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合同分包。

(八)现场踏勘

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对投标人因踏勘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踏勘现场前须联系招标人,按招标人校园管理规定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全部责任。

2.无论投标人现场踏勘与否,均视为已知晓踏勘现场相关情况,现场风险导致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成本增加等情况,其责任和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未尽事宜,以招标人最终通知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所有。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联系人:郝老师 023-61968182 丁老师 023-61968135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