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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迁建项目三期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群实训用房工程设计服务的质疑回复

发布时间:2026-10-15 发布者:基建后勤处2 访问次数:

各潜在投标人:

本比选项目质疑回复如下:

1、问题:当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已能完整、清晰体现绩的项目名称、时间、规模、总投资、项目内容等全部关键因素时,是否可不再另行提供设计说明和图纸?

答:当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已能完整、清晰体现绩的项目名称、时间、规模、总投资、项目内容等全部关键因素时,可不再另行提供设计说明和图纸。

2.问题:若我单位个别佐证材料(如设计说明、图纸)确实无法齐全提供。可否以业主(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予以证明项目真实性、规模及技术指标?

答:可由业主(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予以证明。

3.问题:请贵方明确“含模块组合”的具体含义及认定.

答: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中,单一工业厂房(或公共建筑)单体面积不满足5000㎡要求时,可由同一项目、同一业主、同一厂区(或同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范围内)的两个及以上建筑单体组合计算。组合方式包括物理拼接相连形成的整体建筑,也包括虽未直接相连但属于同一项目、同一厂区、功能上构成完整生产或使用系统的建筑群,以及分期建设形成的建筑组合群。组合后单层建筑面积合计达到5000㎡及以上,且组合体中至少有一个单体满足跨度18米及以上、高度6米及以上、有围护结构的,即认定为符合“含模块组合”的业绩要求。组合计算时,各单体面积不重复计算,以规划许可或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文件载明的单层建筑面积为准。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