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和市教委要求,经学生申请、学生民主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评审、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和院务会审议,学校已完成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5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工作,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11月4日前反馈至邮箱或提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广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21办公室)。
联系电话:61968121 6175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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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