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新增一批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根据我校《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及《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此类新增特殊困难群体学生须按规定递补国家助学金。
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确认、学生工作部审核,现将拟递补资助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5月1日前将异议材料提交至邮箱或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广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21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1968116
邮箱:2814622686@qq.com
附件:2026年4月递补国家助学金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