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规定,现发布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清单事项公开情况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https://www.cqjzc.edu.cn/xxgk/xxgknb.htm)查阅下载,也可向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索取。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广阳校区厚德楼313室,邮编:400072,联系电话:023-61968226,传真:023-61968105,电子邮箱:dzb@cqjzc.edu.cn)。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4-2025学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密围绕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提升了学校治理透明度与公信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学校党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校院两级信息公开组织架构与责任体系,明确各单位负责人与信息员职责。推动信息公开与业务管理服务深度融合,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准确、规范、及时。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切实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严格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着力加大招生、财务、基建、资产采购招标、人事师资、学生管理等关键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招生方面,通过学校官网、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招生政策、章程、计划、结果及咨询渠道信息。财务资产方面,按时公开年度预决算、收费项目及标准、采购招标等信息,提升财务管理透明度。人事师资方面,及时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审、人才政策等信息。学生管理方面,公开学籍管理、奖助学金、评优评先、处分申诉等制度与结果。
三是拓展平台载体,优化服务体验。构建以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为核心,OA办公系统、二级单位网站为基础,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矩阵为延伸的立体化公开平台体系。丰富信息呈现形式,运用图文、图表、音视频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学校在党的建设、教育教学、合作交流、科技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动态。畅通校领导联系基层、师生座谈会等线下沟通渠道,完善一站式线上服务平台功能,提升信息获取便捷性与互动性。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内容要求,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共1451条(门户网站568条,办公内网235条,微信93条)。召开学校党委会39次、院务会28次、各类专题会92次,各层面座谈会56次。
学校扎实做好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定特色。在招生工作方面,依托新华网、华龙网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在各省市招办官网公开招生信息,做到信息透明、公正公开;学校招生就业处还积极加强招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做好公开工作。在财务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在平台进行公开,并严格遵守公开要求,对需公开事项逐项公布。在组织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公开选任学校领导干部,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手续。在人事师资工作方面,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及时公示人员聘用、高层次人才引育管用等情况。顺利完成各个系列教职员工的职称评定工作,所有系列的职称评定通知、公示、结果均予以公开,力求人事工作公开、透明、公正。
三、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学校主动公开《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第一大类(基本信息)第1项信息6条,第2项信息39条,第5项信息9条;第二大类(招生考试信息)第7项信息2条,第9项信息4条,第9项信息4条,第10项信息3条;第三大类(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第15项信息1条,第18项信息37条,第19项信息1条,第20项信息1条,第21项信息3条;第四大类(人事师资信息)第22项信息1条,第23项信息1条,第24项信息1条,第25项信息4条,第26项信息1条;第五大类(教学质量信息)第27项信息1条,第28项信息1条,第29项信息1条,第30项信息1条,第31项信息2条,第32项信息1条,第33项信息1条,第35项信息1条;第六大类(学生管理服务信息)第31项信息1条,第37项信息48条,第38项信息1条,第39项信息1条;第九大类(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第48项信息1条。共计公开信息177条。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4-2025学年,我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2024-2025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4-2025学年,我校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4-2025学年,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工作联动、平台建设、服务效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工作的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日常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学校将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规章制度的具体要求,压紧压实学校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校将加强对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文件的学习,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的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二是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校将持续加强校内各部门的联动配合,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公开方式,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加强公开深度,加强保密审核,严控质量把好关。三是深化清单管理。学校将根据法律法规与学校发展实际,动态优化校级信息公开清单,拓展公开深度与广度,更好地回应师生关切与社会期待。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2025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1.高校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2.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50条)对照检查表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