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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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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告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校医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校医1名。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要求:45岁以下;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临床医学医学及中医学相关专业;

    5.其他条件: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注册范围为内科、全科或中医),具备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有急诊或校医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工作职责

    负责新校区医务室日常诊疗、值班及急诊处置、参与师生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宣传等工作、配合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公告挂网之日起至2025年6月29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应聘信息。

    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6月29日23时期间,登录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qjzc.edu.cn/)首页顶部“人才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选择校医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应聘信息,上传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近期免冠正面标准照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在个人中心注册登陆,个人信息在选定填报招聘岗位后将不能修改。

    应聘时,应聘人员要承诺诚信应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面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个人应聘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择优选取面试人选,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综合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合格者,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

    七、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各岗位录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qjzc.edu.cn/)“信息公告”板块公布。拟录用人员须在通知体检后1个月内到校办理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月工资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九、其他

    1.本公告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3-61968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