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符合资质的供应商:
为落实《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教体艺〔2008〕2号)文件要求,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全校在校学生人身合法权益,我校拟通过校内比价方式采购2026—2027学年校方责任险服务。现将本次比价采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6—2027学年校方责任险采购
2.采购单位: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3.服务覆盖范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4.资金来源:学校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5.采购预算:人民币49900元(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金额,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方式:校内比价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投保基础信息
1.预估参保学生人数:13900人;
2.保险期限:2026年9月1日0时至2027年8月31日24时;
3.参保人数结算规则:
(1)正式投保学生名单以2026年10月教务处学籍核实在册学生名单为准;
(2)2026年10月学籍核对完成后,当学年复学、新增在校学生可免费追加投保,总保费固定不变,不额外增收费用;本条款适用于学生人数合理浮动情况,若学年内学生总人数较预估人数增幅超5%,双方另行协商补充约定;
(3)本次报价为项目固定总包干价,不因实际参保人数小幅浮动、后期新增复学学生调整总价,包含全部服务及税费成本。
(二)保险保障及赔付限额(硬性标准,供应商须100% 完全响应)
本项目所有保险保障、赔付标准以本通知特别约定为准,若保险公司制式保单条款与本通知约定不一致,以本通知约定内容为最终执行标准,所有特别约定效力优先于保险通用格式条款。
1.主险校方责任险基础限额:每生每年责任限额40万元;单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万元;保险年度累计责任限额2000万元。
2.校园内意外伤害身故、伤残赔付:每生每年最高赔付限额40万元,按对应伤残等级比例核算赔付;
3.特别约定承保:校园内学生猝死纳入保险保障范围,猝死每生一次性赔付限额15万元;
4.校园外意外伤害身故、伤残附加保障:每生一次性赔付限额5000元;
5.疾病身故附加保障:每生一次性赔付限额5000元;
6.附加险:校方无责特殊赔偿保险。因自然灾害、学生自身原因等校方无过错情形造成学生伤亡,单次事故单生责任限额25万元,年度累计责任限额500万元。
(三)配套保险服务要求
1.承保服务: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学生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在校生投保录入,出具完整正式保险单、学生参保明细清单;10月学籍核对完成后及时更新保单人员清单,免费为复学、新增学生办理全部投保变更手续。
2.理赔服务
(1)设立校园专属理赔对接专员,提供7×24小时报案咨询渠道,全天候响应校方及学生理赔咨询;
(2)校园出险后,原则上24小时内指派专属理赔专员对接校方,协助事故处置、收集整理理赔材料,全程代办理赔流程,受极端天气、交通管制等客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除外;
(3)理赔材料齐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款审核及全额拨付,定期主动向学校同步理赔进度台账;
(4)资料服务:保险周期内按需无偿提供参保名单、理赔台账、年度校园风险分析报告等全套资料;
(5)合规要求:保险条款、赔付标准须严格符合国家保险监管、教体艺〔2008〕2号文件相关规定,不得设置隐性免赔、变相降低赔付额度、设置理赔壁垒。
(四)商务履约要求
1.报价为一次性固定包干总价,包含保险费、承保服务费、理赔人工费、现场服务费、税费、人员名单变更、新增学生投保、资料出具等全部费用,学校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保险有效期内所有保障限额、理赔标准不得缩水、不得变更,不得因后期追加学生调整保障责任与服务标准;
3.若供应商未按约定标准承保、理赔滞后、擅自降低保障限额、违规收取新增学生保费或出现服务缺位等违约行为,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全部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保险服务内容,参与报价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合法经营保险业务资质,持有银保监会颁发的有效保险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
4.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专业理赔团队,拥有近两年高校校方责任险承保及优质服务经验;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与本次比价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理赔纠纷、重大投诉记录;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准入条件。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一)报价文件完整组成(全部材料加盖单位鲜章,扫描件清晰可辨)
1.报价函(严格按附件标准模板填写,明确总价、保险期限、保险保障承诺、理赔及新增学生免费承保承诺);
2.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3.保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报价的,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无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承诺书;
6.补充材料(可选):近2年高校校方责任险承保案例、完整理赔服务方案、企业服务优势证明材料。
(二)报价说明
1.本次报价为固定包干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保险承保、理赔、人员增减变更、配套服务、税费等全部开支,校方无任何追加费用;
2.报价须完整响应本通知全部保险限额、服务标准、人员追加免费承保条款,出现任何负偏离视为无效报价;
3.严禁恶意低价竞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水平且无法书面说明成本合理性的,直接取消报价资格;
4.报价文件一经提交,不得擅自修改、撤回,所有提交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5.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扫描件与后续备案纸质文件必须完全一致,若存在不一致,以纸质原件为准,存在造假的直接作废成交资格并追责。
五、报价文件报送事宜
1.文件获取:有意参与比价的供应商登录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cqjzc.edu.cn/)下载本比价通知及配套附件,无论是否自行下载,均视作完全知晓、认可本项目全部实质性要求;
2.比价公告期限: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11: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无效);
4.响应文件接收邮箱:840750616@qq.com;
5.项目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13983283907
六、报价要求及成交原则
1.报价函须严格采用附件标准模板,所有资质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电子文件清晰、完整、规范;
2.评审方式:经评审最低价法。在全部供应商资格、保险保障、服务标准、人员追加免费政策完全满足本通知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单位;若最低有效报价存在两家及以上,将综合参考供应商高校同类服务案例、理赔服务能力、服务方案优劣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3.成交备案:成交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交全套报价文件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备案;
4.其他说明:本次比价采购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所有;未成交供应商校方不单独告知未中选原因,所有提交报价文件不予退还。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按学校官方采购质疑流程书面提交申请。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报价单位对全部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全权负责,存在资质造假、虚假承诺、材料篡改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报价/成交资格,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的权利;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本通知全部保险保障、理赔服务、复学学生免费追加投保约定,若出现保障缩水、理赔拖延、违规增收保费、服务缺位等违约情形,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并追究相应赔偿责任;
3.供应商可提前联系项目联系人,预约对接保险方案、预估学生人数等基础信息,提前完善服务方案;
4.本比价通知、报价函、失信承诺书为后续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采购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特此通知。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2026 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