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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两校区电力设施设备代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对广阳校区、东站校区电力代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

    (名)

    备注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两校区电力设施设备代维服务

    48

    0.8

    1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6月1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供应商应足额交纳采购文件购买费(人民币300元/包),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账户汇至以下账户,采购文件购买费的到账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汇款时须注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电力代维护服务采购文件购买费”

    采购文件购买费账户:

    账户名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

    账号:0304010120010013118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四)磋商地点: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厚德楼210会议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6年6月1日北京时间14:00-14:30。

    (六)磋商开始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七)进校须知:供应商进校踏勘和参与磋商需至少提前3小时申请采购人专属电子身份码方可进校,具体操作请查看链接:关于近期参加学院招投标活动供应商进出校园相关事宜的说明或微信搜“重庆建工职院智慧服务”。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须注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电力代维护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

    账号:0304010120010013118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4.供应商汇款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谈判。

    (九)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采购人对供应商因踏勘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踏勘现场前须联系采购人,按采购人校园管理规定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全部责任。

    (十)未尽事宜,以采购人最终通知为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023-61968182 丁老师023-61968135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