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技能竞赛、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及体育竞赛等方面争先创优、全面发展,根据《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建工职院〔2026〕23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学生专项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学校学籍的在籍在校学生(不含国际学生)。申请学生须符合《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犯罪等行为。
二、申报类别
2026年学生专项奖学金申报类别包括:学术科研成果奖学金、专业(职业)竞赛奖学金、文化艺术及社会实践竞赛奖学金、体育竞赛奖学金和重大突出表现奖学金。
具体奖励范围、级别认定及奖励标准,严格按照《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执行。未经学校备案审批,或未以学校名义组织、组队、推荐参赛的各类赛事,不纳入奖励范围。
三、可申报的成果时间
2026年9月28日及以后取得的相应成果可纳入本次专项奖学金申报范围。
四、申报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11月3日至11月6日期间填写《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书、文件、论文、专利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二)二级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三)归口管理部门(竞赛实施部门)复核。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通识教育学院及其他竞赛实施部门,按职责分工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学校评审。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确定专项奖学金初审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呈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专项奖学金最终获奖名单。
五、报送材料
报送内容:请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专项奖学金汇总表》(Excel电子版)。
报送时间:2026年11月19日前
联系人:王增欢,联系电话:61968116
为便于工作沟通,请二级学院、归口管理部门(竞赛实施部门)负责专项奖学金审核的老师加入QQ工作群1047394374。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确保学生知晓政策。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专项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广泛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知尽知、应报尽报。
(二)严格标准,认真评审。
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认真审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审结果要及时公示,学生异议要及时处理、回复,接受师生监督,坚决杜绝评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2.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11月2日